| 上月**日至本月的**日为*个结算周期,当月**日为本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 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
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日内,向乙方最高支付结算货款金额的 **%;剩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日内 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不接受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生产商不低于*****元人民币,代理商不低于 ****元人民币。具有*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货业绩要 求:响应人应提供****年至开标日在同等建设规模中的供货业绩,响应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品牌物资****年至开标日 在同等建设规模中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完整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其他:①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 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包件的授权书,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包件的投标,如发生该 情况则代理商投标无效;②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 无效。 6.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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