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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贵州安顺市 招标公告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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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崔**185****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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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已由 贵州省能源局 以黔能源审【****】***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地并网光伏电站,距离安顺市直线距离约40km,距离镇宁县直线距离约30km,距离本寨镇直线距离约7km;根据现场踏勘实际情况及收集到的镇宁县国土及林业规划图,场地主要为荒草地。本工程未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因素。站址内有乡村混凝土道路通过,场址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p ,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升压站、对侧间隔及送出线路等配套设施。组件排布需考虑当地地形地貌,最大程度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土地。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约16km,完善对侧间隔改造,以满足本项目正常并网运行要求。 2.1.2 建设地点:安顺市镇宁县本寨镇、紫云县猫营镇。 2.1.3 项目规模:装机规模为100MWp的地面并网光伏电站。 2.1.4 本项目工期要求:1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2024年8月8日全容量并网。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2.1 本工程所涉及的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试验、消缺、调试、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2.2.2 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永久性标准标识标牌(含安全警示牌)、劳保用品、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采购、运输、现场装卸、保管、转运等工作。 2.2.3 本工程所涉及的大件运输道路改造、进场道路、施工(检修)便道、边界围栏等工程的施工及协调工作,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2.4 本工程进场道路、施工临时便道、临时堆场、送出线路、边界围栏等用地不能涉及管控因素,如确定不能避让,投标人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用地的合规性。投标人须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道路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损坏的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 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升压站征地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 2.2.6 本工程集电线路若投标人设计有架空线路,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架空线路涉及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送出线路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临时便道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勘测并负责协调、补偿。线路工程涉及林木砍伐、构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铁路等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工作及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2.7 投标人如对线路路径进行优化(但要保证塔基用地与土地预审批复契合度高于80%),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让,由投标人编制专题报告并获得批复,确保用地的合规性,塔基及线路施工占地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线路跨越、穿越引起相关输电线路的改造和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2.8 本工程光伏方阵禁止场平、清表,原则上全部采用人工成孔方案,具备条件的区域可以采用机械打孔,但必须经过招标人、监理人同意;在招标人提供的土地范围内,最大程度节约集约用地,投标人可以采用半组+半组及固定支架+柔性支架方案,用地指标不能突破《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标准。 2.2.9 招标人提供土地红线约1800亩,投标人应最大程度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土地,确保装机规模不低于100MWp 。 2.2.10 本工程所涉及的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题报告、批复及专家评审意见招标方已完成,投标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及核查,方案涉及变更的,投标方负责完善变更手续。 2.2.11 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设项目的设施设计专篇、“三同时”通过主管单位验收的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2.12 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开展的检测、试验、质监、并网、验收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本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 的时间。 2.2.13 IV曲线&CV无人机融合诊断系统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2.14 本工程备案为农业光伏项目,设计与实施应满足《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要求。 2.2.15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的注册、消缺、验收等相关工作。 2.2.1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止投标日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5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联合体需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网址:*****://****.*******.***.** )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翠街道天瀑路翡翠国际商业街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潭坝路腾祥迈德国际**栋**楼
联系人: ** 联系人: **、张丽华、史珂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年**月**日


文件预览:
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总承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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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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