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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淮河晏甘圩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滁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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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宋**0550-22****1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宋**0550-63****3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凤阳县淮河晏甘圩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县淮河晏甘圩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洪武大酒店南***米明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栋2楼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及电话

***、汪*鸣 ***********、***********

***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2月**日8时**分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郑方方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

****************;

***********

服务期限

***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业绩

沂河、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沂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沂河左岸桩号******~******、右岸桩号******~******段工程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ⅩⅥ标-花园湖河道堤防工程6#排泥场

投标人获奖

1、“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花园湖进洪闸工程”获得****~****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2、“安徽省淮水北调工程娄宋站工程”****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项目负责人获奖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花园湖进洪闸工程获得****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奖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公管〔****〕5号文、滁公管综〔****〕**号文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 元;专家评审费: **** 元;论证费: **** 元;其他费用: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淮河水利.***
中小企业声明函-凤阳县天龙.***
评标情况*览表-3.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进度
2024-03-01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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