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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巴青乡改恰卡村美丽宜居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那曲市 招标公告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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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温**177****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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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巴青乡改恰卡村美丽宜居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青县巴青乡改恰卡村美丽宜居整村推进项目已由西藏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青县巴青乡改恰卡村美丽宜居整村推进项目;

2.2建设地点:巴青县巴青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支路7条(长****.5米,宽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巷路**处条,共计****.**平方米沥青路面;合作社综合用房***.8平方米;公厕2座;排水沟***.** 米;紧急避难场所****.**平方米;附属提升****.**平方米(***厚混凝土面层);水井2口;水泵房2处;拆除原有路面****.**平方米、原有破损排水沟***.**米;交安工程1项;给排水工程1项;水源地改造*处及其他附属工程,并购置成品分类垃圾桶、成品垃圾箱、太阳能路灯、压缩式垃圾车等设备。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工 期:***(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8日**时**分至****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3月8日**时**分至****年3月**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日**时**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号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投标文件无效。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进*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市函【****】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6本项目执行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那曲市房建市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现场不提供原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

8.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号)的规定要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巴青县县城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悟新区君泰国际F栋****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3月8日

项目进度
2024-03-08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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