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市 中标信息
2024-03-15
查看原文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邓**158****4163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路***号合肥创新中心3幢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拟通过本次采购确定*家服务单位,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版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为切实从源头预防园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提升环境承载力,助推园区更好发展,本次成交供应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协助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家技术评审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最新版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及各项环境要素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紧密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报告的针对性要强,评价所选用的方法必须结合项目实际,主要环境影响的分析要有针对性,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必须符合项目实际,报告不得出现明显的重大技术缺陷。服务地点:宣城市高新区范围内。

服务要求:1、供应商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办公费、设备使用费、交通费、通讯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切费用。成交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切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2、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成交人需严格保密、保管,不得遗失,项目结束后需及时归还采购人。采购人提供的各类文件供应商仅能用于此次方案规划编制,如供应商将采购人提供的各类文件用于第*方时,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3、供应商借取、使用的本工程的所有资料、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属于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提交本项目的所有原始资料、过渡资料与最终成果。4、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不受到来自第*方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供应商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切责任。5、如采购合同约定的活动日期、场地等因政策、政府或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影响需要变更,采购单位及时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无条件做相应调整。

服务时间:***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胡小华、郑璕、李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号、发改**[****]***号、国家计委计价[****]****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元,按****元计)

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号、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项目进度
2024-03-15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同类中标信息
换一页
热门行业推荐
公路 光电通信 其他 纺织轻工
标客栈版权所有
ICP备案证书号:皖ICP备200087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