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福建中烟进口烟叶、进口材料货代及运输询价函
福建厦门市 询价公告
2024-03-15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张**0592-62****9
详情部分

福建中烟进口烟叶、进口材料货代及运输询价函(招标编号:联审询********-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招标条件

福建中烟进口烟叶、进口材料货代及运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元,招标人为************。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福建中烟进口烟叶、进口材料货代及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建中烟进口烟叶、进口材料货代及运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获取方式:附件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递交方式:******@***.***扫描并发送邮件至我司联系人电子邮箱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
*、其他
询价函
各报价供应商:

受***************委托,我司进行福建中烟进口烟叶、进口 材料货代及运输询价-(询价编号:联审询********-
4)的询价工作,请各报价供应商按照附件*所列内容,对本项目采购服务进行 报价(本询价函并非采购邀约,报价仅供参考),并将附件*报价文件(供应商 必须对同*个合同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仅对同*个合同包中的部分 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函将不予认可)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后,于****年** 月**日下班前扫描并发送邮件至我司联系人电子邮箱。感谢贵方的参与!顺祝商祺!

附件*:报价函
附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询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单元 日期:*〇**年*月**日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办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单元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价函

目名称:口烟叶、口材料代及运号:联审询********-4

说明1、承运车辆*般为牵引半挂集装箱车(牵引半挂集装箱车应包含重型半挂牵引车及 集装箱半挂车),不得延揽社会闲散车辆进行运输。
2、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不得小于***个日历日。
3、本询价函非采购邀约。
序号目内容起点计费里程(公里)预计年数量(吨)价(不含 税)
1货代服务厦门港厦烟公司、龙烟 公司/****元/吨
2运输服务厦门港厦烟公司/****元/吨
龙烟公司*******元/吨·公里
3货代服务厦门港厦烟公司、龙烟 公司/***元/吨
4运输服务厦门港厦烟公司/***元/吨
龙烟公司******元/吨·公里
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至****9**
发票税率及 种类税率: %;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供应商 信息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联系人:
电话:电子邮箱:
报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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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容及要求

1.内容

1.1货代服务:指供应商为采购人进口原辅材料提供货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采 购人需求,在收到进口单证资料后,确认单证的正确性、完整性,安排报关、报检并配合 海关查验;收到海关纸质税单后,根据采购人需要代缴海关税款;待海关放行后,安排换 单及设备单(***)打印,与到货地确认送货时间,安排提柜、还柜,以及办理货代全过程 的费用缴交等工作。

1.2运输服务:指供应商为采购人进口原辅材料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2.要求

2.1关于遵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
2.1.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1.2供应商在运输途中不得倒卖、调包及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2.1.3供应商应确保进入采购人和属地烟草企业的供应商承运车辆及人员,严格遵 守采购人和属地烟草企业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等规定。

2.1.4
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和属地烟草企业的安全、环境、质量方面的体系文件,并按照采购 人要求不定期反馈安全、环境、质量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2.2关于货代服务的要求
2.2.1供应商服务人员应熟悉进口业务货代工作流程。接单后,供应商应保证在货 物抵港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采购人货物的换单、报关、报检、缴税、查验、提货等相 关事宜(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超期除外)。

2.2.2如遇海关查验,供应商应积极与海关协商采用技术查验方式,以免因使用叉 车造成采购人货物破损。供应商须在货物放行后5个工作日内请商检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并将原辅材料样品送至检验检疫局进行比对,商检人员查验时供应商应在场并做好勘 验记录,如果发现货损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海关税单原件须在缴税后5日内交还采购 人;品质证书须在货物到港后1个月内交还采购人;进口烟叶样品需在品质证书出具后7 日内送至采购人。

2.3关于提货及仓储服务的要求
2.3.1供应商提货时,必须现场确认货物品种、数量的准确性及外包装的完整性。若 因起运港装运或船运(或空运)公司运输途中发生的短少及水湿霉变等问题,供应商应协 助采购人向外商或保险公司索赔。

2.3.2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需求,在提货后免费提供仓库存储服务,直 至接到采购人准许发运的通知。仓储期间供应商应保证仓库环境清洁干燥,保证货物存 放期间的数量及品质安全,做好进出库记录。自货物进仓后,供应商应负责货物的安全。

2.4关于运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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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关于运输过程的要求
2.4.1.1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将企业基础资质、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信息 在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并提交采购人审核。若上述信息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发 生变更,供应商应当在信息变更发生之日起**日内在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对信息进行 更新维护,并再次提交采购人审核。

2.4.1.2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业务工作,在实际业务开展前须配备专人对 接,指定提货协调人(名字、身份证、联系电话),负责提发货的车辆调度及提发货的协调 事宜,并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传递给采购人。

2.4.1.3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编制调运需求表并通过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传递 至供应商。供应商接到调运需求表后*个工作日内,应在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上完成 调运计划表的制订。调运计划表为初步计划,主要为方便合同双方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 工作,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调运计划进行调整。若采购人存在硬性调运时间要求,采购人有权另行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通知执行。

2.4.1.4
货物通关放行后,供应商在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上制定详细的调运信息,信息包含但 不限于到港柜数、到港日、免箱期、送柜时间、到柜时间等。

2.4.1.5
供应商须在货物通关放行后**小时内调配车辆,若货物为烟草专卖品的,供应商还应协 助采购人办理准运证传递等方面的工作。

2.4.1.6
供应商须按照实际运输线路、运输数量合理安排车辆。装货时,供应商必须指定人员当 面点清原辅材料的件数(重量)、品种,并确保货物完好无损。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在装 卸货和承运过程中所发生货物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短少、灭失,因串味、雨淋、受潮 湿、受污染、被盗、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4.1.7供应商应于起运当天,在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上准确制定调运单(车牌号、等级、数量、发货时间、预计到货时间等信息)。调运单制定完成,即视为当次运输的货 物完好无损且品种、数量与调运单上确认的信息*致。

2.4.1.8
在上路行驶前,供应商应做好车辆、货物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认真检查,确保安 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起运。

2.4.1.9
供应商在运输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异常情况,应提前报告采购人。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既 定运输线路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路线或绕行,不得长时间无故逗留。供应商在运输过程 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责承运车辆、承运驾驶 员及第*者保险及其出险理赔。

2.4.1.**须携带准运证运输的,供应商必须按照烟草专卖相关规定随车带齐运输证 件(如准运证、合同和调运单等),并充分评估准运证时效;供应商完成提货后,应按照准 6 / 9

运证上要求的期限内到货。无须携带准运证运输的,供应商应在完成提货后1个工作日 内到货。当预计到货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到货期限2日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以便采 购人视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工作。

2.4.1.**货物运抵到货地后,应及时将货物、运输证件(如有)等移交收货人,并与 收货人共同核对货物及外包装的完好性。

2.4.2 关于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约定
2.4.2.1供应商承运采购人货物运输的驾驶员须具备与运输车辆匹配的驾驶证并经 过采购人审核。若供应商驾驶员实际素质能力无法满足项目业务需要的,采购人有权要 求供应商更换驾驶员,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更换。

2.4.2.2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上报其承运货物的车辆信息,提供行驶证、车辆照片等材料并通过 采购人审核。供应商不得利用未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车辆运输采购人货物。

3.4.2.3采购人有权调阅供应商运载采购人货物时运输车辆的运行轨迹,供应商应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过路费缴纳凭证、加油票据等运输路途相关票据作为证明材料。若 运输车辆出现专卖管理、交通事故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该车辆该时段的 运行轨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在途跟踪系统建设要求,积极配合、购置***/北斗等在 途跟踪设备,并完成与采购人系统、设备的对接工作。

2.4.2.4 供应商不应使用被采购人列入驾驶员“黑名单”的驾驶员承运采购人货物。

2.4.2.5
供应商的运输车辆必须状况良好,无异味、无污染、无破损,车辆安装挡泥板,平板上铺 设塑料布和保护层,货物上至少盖*层以上篷布。

2.4.2.6
供应商在运输前应对可能造成运输物资污染或串味(如农药和化肥等化学物品,香精香 料,煤炭或水泥等)的车辆进行彻底清洗。

2.4.2.7
供应商必须做好车辆提柜出码头前的集装箱密封性检查,及时上报并临时处置漏水点,避免因集装箱破损而引发渗水。

2.4.2.8 供应商不能将货物混装,具体禁止混装行为如下:(1)不得将采购人进口烟叶与采购人其他进口原辅材料混装。

(2)不得将采购人不同类型的其他进口原辅材料混装。

(3)不得将采购人货物与第*方货物混装。

2.5 关于投保及出险的要求
2.5.1采购人有权(但无义务)对货物进行足额投保。

2.5.2货代、运输服务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时,供应商应及时报保险公司并通 知采购人,并全力配合相关保险取证活动。

3.货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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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抵到货地后,由收货人对货物品种、数量及包装情况进行验收,并在智能物流 综合管理平台对到货情况进行确认。所到货物必须与调运单相符,且包装应无破损。若 采购人在后续货物入库及使用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以货 物已通过到货验收作为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抗辩理由。

4.务费

4.1货代及运输服务合同单价调整
油价变动引起的运输服务合同单价调整:合同单价根据油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服务期限内第*个自然年度起(含),每年7月1日按以下方式调整*次:当服务期限内 第*个自然年度起(含),每年7月1日中午**:**厦门市中石化柴油*售挂牌价较上年同 期油价浮动≥**%时,即调整合同单价,调整规则如下:当油价上浮≥**%时,调整后的合同 单价=上*年合同单价×(1+油价浮动比率×**%);当油价下浮≥**%时,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上*年合同单价×(1-油价浮动比率×**%)。

4.2 货代及相关服务费用
4.2.1货代服务费用以原辅材料实际净重为准(不含纸箱等包装物重量),计算公式:货代服务费用=∑采购人验收到货数量(净重)×合同单价。上述费用未含增值税费。

4.2.2货代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箱表消毒费(非新冠类别)、换单费(或空运接单费)、单证费、卸船理货费、设备单打单费、海关数据传输费、吊卸费、报关报检费、海关查 验费、码头堆存费、码头调箱门费、码头搬移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短期仓 储费、装卸费、***(****元/柜(含税)以内)、修洗箱费或设备维护金(不含原残及厂家卸 货不当导致的箱损)等与港口服务有关的*切费用以及因商检原因引起的额外短途运输 费。

4.2.3 若货物单票重量不足**吨,采购人单票验收到货数量(净重)按**吨计算。

4.2.4 货代相关服务费用
4.2.4.1进口烟叶检测费、熏蒸费由供应商代垫,采购人另行向供应商据实结算。

4.2.4.2非供应商原因产生的货物***费用(超过****元/柜(含税)的部分)及滞港滞箱费 不包含在货代服务费用中,由供应商代垫,采购人另行向供应商据实结算。

4.3 运输及相关服务费用
4.3.1 运输服务费用
4.3.1.1 运输线路【厦门港(码头/机场)-
厦烟公司】运输服务费用=∑采购人验收到货数量(净重)×每车次运输单价;运输线路【厦 门港(码头/机场)-
龙烟公司】运输服务费用=∑采购人验收到货数量(净重)×每车次运输单价×计费里程;如 因采购人业务需要,新增运输线路运输服务费用=∑采购人验收到货数量(净重)×每车次 运输单价×计费里程。上述费用未含增值税费。

4.3.1.2 每车次运输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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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输服务费用结算采取*车*价的方式,以实际承运车辆的车龄(以机动车行驶 证注册登记时间为准,如是半挂平板牵引车,则以牵引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精确到月 份计算,具体为:每车次运输单价=合同单价×b×c(具体详见下表),每车次运输单价按 *舍*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车龄系数b车辆注册日期(精确到月份)与每车调运单制单日期(精确到月份)的时间差≤5年,b=1。超过5年,每增加1个月,b值减少0.***。如牵引车注册日期****年3月,调运单制单日期****年3月,时间 差整好5年,b=1;若牵引车注册日期****年3月,调运单制单日期 为****年5月,b=0.***。
车辆权属系数C自有车辆,c= 1 ;
挂靠车辆,c= 0.9 。

(2)新增运输线路每车次运输单价均按照运输线路【厦门港(码头/机场)-
龙烟公司】运输服务合同单价并根据第4.3.1.2(1)款约定换算后执行,实际数量以采购 人实际委托数量为准。

4.3.1.3计费里程
(1)运输线路【厦门港(码头/机场)-
龙烟公司】的计费里程按***公里执行。不论合同服务期限内运输线路实际距离是否发生 变化,该运输线路的计费里程数均以上述计费里程数为准。

2)新增运输线计费里程=公路里程+附加掉里程。其中,运输公路里程统 *按照*度地图(*****://***.*****.***)货车版最短推荐路线里程执行,查询结果应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使用;附加调头里程按以下标准执行:

运输公路里程标准附加调头里程
运输公路里程≥***公里**公里
***公里≤运输公路里程<***公里**公里
运输公路里程<***公里0公里

(3)由厦门港(码头/机场)发出的同*趟运输到货地既有厦烟公司又有龙烟公司的 运输业务,其计费里程按照到货地为龙烟公司的计费里程执行。

4.3.1.4采购人验收到货数量(净重)
采购人验收到货数量(净重)指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经收货人确认 并由收货人在采购人信息系统填报的到货数量。若货物单柜重量不足**吨,采购人单柜 验收到货数量(净重)按**吨计算。

4.3.2 运输相关服务费用
4.3.2.1运输途中产生的*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路、过桥、加油、维修等费用)、车辆以及货物保险、违反交通法规事项中的罚款等全部由供应商自理。

4.3.2.2通过机场进口货物的货站费、机场费由供应商代垫,采购人另行向供应商据实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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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4-03-15
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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