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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综合服务楼、人才中心委托经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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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丁**0557-36****7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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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综合服务楼、人才中心委托经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综合服务楼、人才中心委托经营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院内****室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宿州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综合服务楼、人才中心委托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 

服务要求:甲方将位于安徽省宿州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内综合服务楼(面积约为****㎡,用于开设食堂、超市)、人才中心楼(面积约为****㎡,用于经营人才公寓,现有房间约**间)两栋单体,全权委托乙方对外经营及管理,房屋内外设计及设备、设施、附属物等,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

服务时间:3年,采取1+1+1的形式。成交人第*年服务期满经甲方综合考评达标的,可续签第*年合同,以此类推;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高侠(组长),沙启红,李运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协议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光彩城**栋*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光彩城**栋*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 

项目进度
2024-03-19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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