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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所属公办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原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亳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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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许**0551-63****17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所属公办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原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1

**************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永兴路北侧、利张路南侧扬天汽贸城*期****(8#综合楼)****-****

下浮率**.**%

2

安徽仲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厦A座*楼互联网+产业园服务中心

下浮率**.**%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所属公办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原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第1包)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所属公办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原材料配送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仅含****年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

合格,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所属公办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原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第2包)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仅含****年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王惠霞、孙剑、高燕、戴玲玲、陈路行、甘宜斌、孟大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各包分别收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6***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亳州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云谷名庭东门斜对面***栋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孙工

电话: ****-********、***********


附:公示附件


项目进度
2024-03-21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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