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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烈士陵园改扩建(纪念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市 中标信息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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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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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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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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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王**0564-50****8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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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霍山县烈士陵园改扩建(纪念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专题报告编制

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烈士陵园改扩建(纪念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松园南路**号4幢

成交金额:******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项目名称:霍山县烈士陵园改扩建(纪念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各个阶段的成果及全过程的咨询服务等所有内容

服务要求: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卷材料能够顺利通过各级部门审查,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并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

服务时间:1个月内交付初步方案及预算

服务标准:最终取得本项目服务的成果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霍山县衡山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霍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项目进度
2024-03-22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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