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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安庆市 中标信息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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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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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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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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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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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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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号

成交金额:******

供应商的评审价:******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自助矫正终端(桌面)

品牌:慧智灵杰

规格型号:**-****

数量:8

单价:*****

*、评审专家名单:黎承岳、虞得齐、方晓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元,中标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宿松县龙井路与安丰国路交叉口***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2楼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黄先生

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评情况*览表

3.得分业绩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

项目进度
2024-03-25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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