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2023-2024年云和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丽水市 招标公告
2024-03-26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通**0578-55****9
详情部分

****-****年云和县“*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序号: ***-****-***
  1. 招标条件
    ****-****年云和县“*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经由《关于****-**** 年云和县“*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4号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云交许〔****〕******* 号》文件批准建设,养护资金由县财 政统筹安排及上级资金补助共同解决。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对泉溪至竹子坪、建升码头至兰家、建兰线至鱼仙坑、新海线至曹山、后交线至水碓线、兰家至岗后 6条农村公 路,共计**.****米公路进行改造提升,包括增设路基防护、处治路面病害、加铺沥青面层、路肩硬化、浇筑水沟、增设错车 道、增设安全设施等。公路等级为准*级公路,设计速度***米/小时。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个标段(合同段)。

招标范围为以上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及安全设施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类乙级资质,并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 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年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供下 载。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4.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 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 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 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 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 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 单)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将投标文件 递交至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楼)。

5.3、招标人定于****年2月**日**时**分在同*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 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 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 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 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

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和《云和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定标操作指引(试 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址: 云和县红光路1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红光路***号地址:丽水市北苑路***号财富国际大厦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李昭君联系人:何仪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备案单位:********
****年2月4 日

项目进度
2024-03-26
工程建设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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