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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宁波市 招标公告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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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周**0574-86****65
张**0574-86****67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沈**0574-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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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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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海区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镇海区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海区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镇海区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镇海区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年**月底前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镇采购办[****] 1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有提供的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注[注 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视同中小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投标本项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应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应覆盖海洋测绘 。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号*楼开标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8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服务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服务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部分。
(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料填写;申领**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服务商进行响应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
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服务商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解密:服务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服务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服务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致。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号镇海大厦**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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