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大田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裕安区大田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市裕安区益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裕安区平桥乡吴巷新村**号楼
成交金额:/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大田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大田拐社区; 服务要求: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陪伴护理、心理支持、社会交流等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1+1(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轮合同)。 |
*、评审专家名单:吴丽娟、马菊、杨文林、李丹、吴远慧、张光勇、张凯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市裕安区民政局、*安市裕安区鼓楼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市裕安区民政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楼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4.项目联系人:**
电 话:****-*******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