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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室外绿化硬化工程更正公告(结果更正)
安徽宣城市 公告变更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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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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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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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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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胡**139****8266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室外绿化硬化工程更正公告(结果更正)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室外绿化硬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位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2号商业楼

成交金额:*******.**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角*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工程类

名称: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室外绿化硬化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内容有道路工程、围墙、景墙、花池、人行道广场、绿化工程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编号:皖************)

3、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3.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和(皖价服[****]**号文)的标准***%收取。

3.2金额为*****.** 元。

更正日期:****年3月**日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话:********************** 

*、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项目进度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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