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浙交〔****〕**号)要求,我市开展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工作。经初评、复核等程序,市“两客*危”专班完成了****年第4季度(第**期)宁波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现将得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徐文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通途路***号关于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第**期)市级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