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拟新增**名对象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年4月1日至****年4月**日。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日内,将存在问题反馈至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
附件:****年新增特扶对象公示
***************年4月1日
*******-*****-***-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