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北新区西湾花园片区存量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整治**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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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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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江北新区西湾花园片区存量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整治**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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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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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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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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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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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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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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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称 |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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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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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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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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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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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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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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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浒墅关经开区(镇)排水管网修复工程设计;浦口区揽月山庄周边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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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负责人业绩 |
镇湖片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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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湖山路-常昆公路)改造工程**(*?*?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等奖); 太湖新城东太湖路(苏旺路-苏震桃快速路)段工程(*?**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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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负责人奖项 |
苏州工业园区星唐街北延工程(*期)**(*?**年度省第**届优秀工程设计*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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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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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 |
|
**负责人 |
***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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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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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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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为市无城水环境综合治理*期工程**-无为城东南片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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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负责人业绩 |
无为市无城水环境综合治理*期工程**-无为城东南片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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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商合杭铁路芜湖北站北广场枢纽工程(道路、广场及铁路配套)(****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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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负责人奖项 |
芜湖县新芜大道(经*路南延)***程*****(****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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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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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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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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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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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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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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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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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元疃镇雨污管网改造提升**设计; 经开区南区****年排水防涝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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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负责人业绩 |
经开区南区****年排水防涝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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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合肥市滨湖新区方兴大道(沪蓉高速―包河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等奖); 合肥市合淮路(西*环-魏武路)工程(****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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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负责人奖项 |
合肥经开区****周边路网工程设计总承包(****年优秀规划(工程设计)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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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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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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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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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名称、**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