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裕安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安徽六安市 中标信息
2024-04-01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黄**0564-33****1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裕安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裕安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勇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裕安区经济开发区金裕大道高新技术产业园4栋4层***-2室

成交金额:******.**元(******元整)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生物安全柜、酶联免疫分析仪(酶标仪)、**试剂柜(室温储藏柜)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品牌:济南鑫贝西、山东博冠、山东博科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2台、1台、1个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响应文件第*轮***价*****.**/*****.**/台、****.**/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单价以第*轮报价与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

*、评审专家名单:张运初、李修映、高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号卫生大楼3楼,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址:*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号卫生大楼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安市恒生阳光城**栋A座**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年4月1日

项目进度
2024-04-01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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