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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皋城中学课桌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市 中标信息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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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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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方**0564-51****3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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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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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皋城中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滁全路南谯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课桌椅

品牌:景鹏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杨力 刘革委 邱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元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皋城中学

址:*安市金安区*里桥街道梅山中路 ***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

联系方式:****-******* 

*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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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4-04-02
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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