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坂埔古厝安防工程(*次招标) | ||
品目 | 工程/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南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龙润湾美创意大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 |
**************受**********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坂埔古厝安防工程(*次招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坂埔古厝安防工程(*次招标)
项目编号:**[****]***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龙润湾美创意大楼***室
*、采购项目内容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坂埔古厝安防工程(*次招标)已由福建省文物局以 闽文物字【****】***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英都镇良山村坂埔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元;
(1)工程类别: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坂埔古厝**座本体(原**座大厝,其中*座大厝已塌陷,现存**座大厝)及保护范围的安防工程;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省文物局有关验收规定要求、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接过全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设计、施工业绩的。(需提供业绩合同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通过*******(****://***.*****.***.**/****/****/******/)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得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或(2)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龙润湾美创意大楼***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南安市洋美村加洋***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楼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