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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苏徐州市 招标公告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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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毕**139****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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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呼吸机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呼吸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呼吸机设备采购,采购2台。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财政部门已备案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本次采购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上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 **:** ,每天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4**9:**(北京时间)前。

(*)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次性提出。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号开发大厦5楼。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采购意向链接:

****://***.**.***.**/****/***********?****=****&***;*********=********************************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号金川科技园**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进度
2024-04-08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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