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旅部文市发〔2003〕31号《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现对福州市仓山区邦辰网吧(个人独资)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筹建项目予以公示。
经营场所名称:福州市仓山区邦辰网吧(个人独资)
经营场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号3#***单元
许 可 项 目: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筹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姓 名: 郭志杰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 民 族: 汉
场所情况:场所面积为***㎡,拟经营电脑台数为**台,该场所具有产权证明,所处楼层为*层,没有位于居民住宅楼内,与最近的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超过***米,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设立要求,拟同意筹建。
如对上述申请许可审批的文化经营场所有存在异议或需要求听证的,请予以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年4月**日—****年4月**日)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或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我局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按规定安排听证,如无异议和听证要求,我局将按规定予以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头支路**号***********市场管理科 收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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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