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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城新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中标信息
2024-04-11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
江县城新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期)项目已于****年 年**月 月**日 日**时 时**分 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报价:********.**
工期说明: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服务期(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报价:********.**
工期说明: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服务期(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投标报价:********.**
工期说明: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服务期(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年 年**月 月**日 日至****年 年**月 月**日 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 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从江 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从江县 从江县****-*******)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 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 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 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 本。

项目进度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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