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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2024年展览设计陈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招标公告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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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崔**176****4712
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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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年展览设计陈列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年展览设计陈列服务项目定位策划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约270*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年展览设计陈列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0*元

  期:1年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近*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时**分至****年**月07**时**分

获取方式: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与比塞塔商业街交汇处公园世家铭座A座9楼)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18日上午**:**前(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送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年**月18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其他

1、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元,售后不退。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均可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套,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接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具有统*社会信用代码、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中关于投标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内容:裁判文书网主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行贿&**;;查询日期应为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任意*天,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6)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提供****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及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文件,提供税务机关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凭证;

4、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

************(****://***.*************.***/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收费标准为[中标价在***元以下的按***元/标段收取,中标价在***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 1‰收取,没有实际金额的框架招标和资格入围的中标单位,场所服务费为****元/标段/次《该项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 **********************

开户行行号: ************

 

*、联系方式

  人:***************

址:新城区康复街与成吉思汗东街交叉口东南***米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与比塞塔商业街交汇处公园世家铭座A座9楼

人:苗鹏飞 薛慧波

话:***********

****年**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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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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