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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老汪湖蓄滞洪区灵璧段堤防维修加固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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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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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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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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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花**0557-60****1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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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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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灵璧县老汪湖蓄滞洪区灵璧段堤防维修加固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璧县老汪湖蓄滞洪区灵璧段堤防维修加固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灵璧县奇石大道南平山路东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称:灵璧县老汪湖蓄滞洪区灵璧段堤防维修加固项目

施工范围:灵璧县老汪湖蓄滞洪区灵璧段堤防维修加固项目包括堤顶防汛道路路面加宽、损毁路面修复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评审专家名单 李坤明(组长)、高敏 孙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

址: **********

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宿州市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楼 

系方式: 西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西工

话:****-******* ***********

项目进度
2024-04-12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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