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路桥公司建材分公司台山项目汽车衡及智能装车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招标范围、采购数量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请以下为准:
1、招标条件
受***********及中电建(台山)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蕉湾顶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需求的 汽车衡及智能装车系统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汽车衡1台,3.**×***,****汽车衡1台。
3、采购数量
序号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宽(m) | 长(m) | 额定称重(t) | ||||
1 | 6 | ** | *** | 台 | 1 | 风化料系统毛料 |
2 | 3.2 | ** | *** | 台 | 1 | 风化料系统成品料 |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汽车衡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2)、投标人是增值税*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样票。
(3)、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招标最大规格及以上的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供货明细必须清晰可见)、对应发票、使用项目名称等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年(****-****)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如公司成立年限不足*年,则提供已有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5)、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名称):***********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