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项目承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自***3年**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