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碳酸氢镁区域气浮除油器采购,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内工信投规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碳酸氢镁区域气浮除油器采购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碳酸氢镁区域废水除油设备6台,单套处理量:****3/h。
2.4 招标范围:废水除油设备6台。
2.5 交货期限:投标人中标后,**天内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货通知。
2.6 交货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水处理设备制造商;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年内(****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3 近*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4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3.5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台废水除油设备处理能力大于等于****3/h的供货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技术支持电话:**********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4月**日-****年4月**日。
4.4 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5月**日 **时**分。
5.2 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1 开标时间:****年5月**日 **时**分
6.2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部委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招标人名称:************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