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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务大厦职工餐厅2024年快检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合肥市 中标信息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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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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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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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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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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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务大厦职工餐厅****年快检项目(*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4-**-***

**********受***********委托,对即将实施的安徽省政务大厦职工餐厅****年快检项目(*次)进行了询价采购。****年4**日 9时** 分,在***********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评审活动。询价小组评定,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单位:**********

成交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公示期限:****年4**日至****年4**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采购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栋**楼****室,联系电话:****-********。

若参与本项目采购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单位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本项目采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栋**楼

联系电话:****-********

 

***********

**********

****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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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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