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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EPCO)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宿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4-18
查看原文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单**0557-80****6
高**137****0068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李**159****5021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 

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

砀山县砀郡路北

 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

联系人及电话

*** *********** 陈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砀山县汇景雅苑南门

联系人及电话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安徽昌盛翔合建设有限公司 咸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诚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号光谷金融港2**6-7

 

1、灵璧县灵城宏泰明城 C 区门面 **** 室

2、咸宁市温泉岔路口(嘉华城)1幢2 ***

3、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技创新园区

1、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 号(水工大厦)*** 幢 4-9 层

2、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 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元/费率%)

费率:**.**%

(约********.**元)

费率:**.**%

(约********.**元)

费率:**.**%

(约********.**元)

工期(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3)运行维护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3)运行维护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3)运行维护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理

姓名

**

刘伟

张凯凯

证书名称

注册*级建造师

注册*级建造师

注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

************

****************

设计负责人

姓名

***

陈保义

史春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年4月**日至****年4月**日

招标代理费

*****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

单位地址

砀山县砀城镇新政路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分

0天0小时**分

  •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

    请审核

    ****-**-** **:**:**

    0天1小时**分

  • 服务平台监督人审核

    同意!

    ****-**-** **:**:**

    0天0小时**分

项目进度
2024-04-18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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