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
为深入开展依法必须招投标项目“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切实将招投标监管重心从事前备案审批核准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
正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投标活动不足两年(签订合同为结束时间)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活动过程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招标结果是否合理、是否实现“择优和竞价”。具体内容包括招标组织及程序、招标文件、投标行为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建及评标活动合法合规性,招投标行政监管工作情况,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等。具体检查内容、抽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2)。
*、检查频次和比例
原则上每年度开展双随机检查不少于1次,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5%,对存在异议、复核(评)、投诉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或被监管部门查处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或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检查程序和方式
(*)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结合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查询和招投标平台查询等方式进行。实施检查时,可依法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
(*)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抽取
采用湖南省“双随机、*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等方式随机确定并记录,确保过程留痕。对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从湖南省“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随机抽取人员属于法定回避情形的,及时予以调整,并另行随机抽选。
*、检查结果运用
(*)规范结果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将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将复查被检查问题单位整改到位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强化结果公开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结果在任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在湖南省“双随机、*公开”监管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工作要求
建立“双随机、*公开”监管机制,是进*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水利局要高度重视,准备好相关资料,做好自查工作和迎检准备。具体抽查时间及项目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李 锐,联系电话:***********
附件:株洲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株洲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公开”监管抽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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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