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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2022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葫芦岛市 公告变更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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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王**151****5789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年*事*议美丽乡村示范村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行政区域建昌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建昌县大屯镇本街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号楼****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年*事*议美丽乡村示范村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

(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年*事*议美丽乡村示范村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年*事*议美丽乡村示范村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控制价:******.**元,其中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更改后控制价为:******.**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供应商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形成***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递交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逾期者将不在受理。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并承诺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建昌县大屯镇本街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号楼****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项目进度
2024-04-19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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