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汀田街道农贸市场*体化管理服务的中标结果
*、招标单位名称:*************、瑞安市联中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瑞安市汀田街道宣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瑞安市汀田街道农贸市场*体化管理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4年3月**日
*、中标候选公示日期:***4年4月**日
*、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总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 | 备注 |
************* | ******* | *** | 自中标供应商按标准要求正式入场管理之日起*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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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联中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瑞安市汀田街道宣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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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4月**日
瑞安市农贸市场场内场外*体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提高瑞安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市场环境,推动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农贸市场场内场外*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号)文件要求,结合瑞安市农贸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指导思想
以“政府主导、行业自律、智慧监管、全民共治”为总方针,围绕农贸市场公益性项目的定位,以“保供应、促安全、稳物价、优环境”为目标,强化市场举办者责任,夯实市场日常管理基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水平。
*、考核对象
列入瑞安市农贸市场*体化管理的所有农贸市场。
*、考核依据
按照《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考评标准》、《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浙江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版)》等文件要求。
*、考核内容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分细则,按照市级日常打分占**%、属地乡镇(街道)考核打分占**%、市场主办方考核打分占**%的成绩,最终形成农贸市场*体化管理考核分。
市级日常打分由瑞安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专业第*方测评机构依据《瑞安市农贸市场场内场外*体化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进行打分。属地乡镇(街道)考核打分由各乡镇(街道)派员实地检查产生,每月打分不少于1次。市场主办方考核打分由每月不少于1次。*级考核结果于每月**日前报送市农提办汇总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排名公示。
*、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总分为***分,分5个等级。每*类排名前**%(含)的为A+级,服务费上浮4%;排名前**%至前**%(含)的为A级,服务费上浮2%;排名前**%(不含)至**%(不含)为C级,补助不变;排名后**%至**%(含)为D级,服务费下浮2%,排名后**%(含)为E级,服务费下浮4%;奖罚资金直接在托管经费里加拨或扣除。每*类考核排名为A、B级的,最低评分需达到**分(含)以上;每*类考核排名为D、E的,评分达到**分(含)以上,不需扣除服务费。
若因列入农贸市场*体化管理的数量较少或考核结果未开始分类排名的,考核分*个等级,优秀等级为 ** 分(含)以上,合格等级为 **分(含)以上 **分以下,不合格等级为**分(不含)以下。对每月考核优秀的服务费上浮4%,对每月考核不合格的下浮4%;奖罚资金直接在服务费里加拨与扣除。瑞安市水产城、瑞安市农贸市场属于批发市场,各自参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个等级分类单列考核。
全市托管工作完成到位后,考评工作做到*月*考核*排名,*季度*通报,街道排名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通报,各街道、农贸市场年度内每季考核累计得分的平均分为年度最终得分,并以最终得分排出最终名次。对于连续两季度综合考核中,排名均在末两位的的农贸市场,将提请市场主办方与托管公司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农贸市场发生以下任*情形的,取消当年度奖励资格并提请主办单位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
3.酿成恶性食品安全事故;
4.在省级以上各类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直接造成我区被扣除较大分值;
5.由于管理原因,星级市场被降星或撤销;
6.由于管理原因,省放心市场被撤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