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对双屿街道瓯埔垟文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投融资能力,且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景山路,紧靠瓯埔垟大草坪。项目性质为临时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及需求:本项目采用以土地临时开发运营权为标的,对双屿街道瓯埔垟周边地块进行规划。中标人负责区块*、区块*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以及运营维护、移交,区块*的建设、移交。区块*建成后为生态停车场及景观绿化,区块*建成后为亲子游乐园,区块*建成后为口袋公园。本项目场地平整、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投资金额(不包含游乐设施投入部分)不低于***.9*。区块*、区块*中标人提供的方案应经过招标人审核确认,未经审核确认擅自施工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方须将区块*、*、*整体无偿移交招标人。区块*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未按施工图施工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须将区块*、*、*整体无偿移交招标人。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运营企业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9:**-**:**,**:**-**:**,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a)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料现场递交或扫描件发邮件
a)现场购领地点:温州市洛河路**号C幢6楼
b)线上购领:资料扫描发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5.2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时**分整,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洛河路**号C幢6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小额招标办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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