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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市 中标信息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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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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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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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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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林**0578-21****3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期)

招标序号:丽水利招[***4]05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44**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冯炜贺****-*******、****3**

中标候选人:山东弘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号码:****************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信阳县骨干河道引调水*期工程(白杨河、秦口河、大济河部分)施工4标

*********

合同金额:*****.*****元

工验收时间:***3****

***

信阳县骨干河道引调水*期工程(白杨河、秦口河、大济河部分)施工4标

*********

合同金额:*****.*****元

工验收时间:***3****

身份: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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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等级:A级

公示时间:***44**日至***4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天)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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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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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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