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高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州市潘州街道中山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号(鲲鹏大厦A)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 ||
附件2 | 委托代理协议.*** | ||
附件3 | 附件1 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项目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原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中的(*)项目背景“根据******关于印发《高州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高财行〔****〕**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规〔****〕6号)、茂名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茂财行〔****〕**号)等文件精神,对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在高州辖区确定5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的供应商入围中标)卫生整洁、**合理、服务良好,且符合本项目所规定条件的宾馆、饭店、酒店会议点场所、专业会议场所,作为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现更改为“根据******关于印发《高州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高财行〔****〕**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规〔****〕6号)、茂名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茂财行〔****〕**号)等文件精神,对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在高州辖区确定4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4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4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的供应商入围中标)卫生整洁、**合理、服务良好,且符合本项目所规定条件的宾馆、饭店、酒店会议点场所、专业会议场所,作为高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2、原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中的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会议费用或住宿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或单位住宿人员按照会议费或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的账户,采取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说明1: 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会议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说明2: 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完全*致。如因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原因以及财政部门审核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以违约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现更改为“1期:支付比例***%,会议费用或住宿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或单位住宿人员按照会议费或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自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作为预付款,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支付到中标供应商的账户,采取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说明1: 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会议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说明2: 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完全*致。如因中标供应商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原因以及财政部门审核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以违约论。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的*、须知前附表中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5家”、“**.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5家”、“**.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5家”,现分别更改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4家”、“**.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4家”、“**.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4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
名 称:******
地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