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应县****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物资采购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锦园西路***号****
被投诉人 1 :应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应县金城西街图书馆大院
被投诉人 2 :山西*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朔州市宝源商务*****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以招标文件未有任何规定,未有任何法律依据,胡乱判定投诉人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无效(废标),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造成高价中标后果,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投诉事项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未依法公告本项目《评审报告》,违反法律法规。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第*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