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市直机关房产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原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4月**日
*、更正信息
1、原采购文件内容: 第*章合同条款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本项目无预付款,安装结束竣工验收合格且并网发电后,经监理方、跟踪审计方、发包人审查后**日内付款至**%;经决算审计定案并提交竣工资料后2个月内(如有*次审计,以*次审计定案结果为准),按审计审定金额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剩余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竣工验收满2年)满后*次性无息付清。
(2)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 **%要按结算价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承包人必须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工期按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组织抢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更正为:(1)本项目无预付款,安装结束竣工验收合格且并网发电后,经监理方、跟踪审计方、发包人审查后**日内付款至**%;经决算审计定案并提交竣工资料后2个月内(如有*次审计,以*次审计定案结果为准),按审计审定金额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剩余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竣工验收满2年)满后*次性无息付清。
(2)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 **%要按结算价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承包人必须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工期按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组织抢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2、延期开标的说明:
现将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调整为****年4月**日**:**。
采购文件中如有其他表述与本更正不*致的地方,均以此更正内容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年4月**日
*、其它补充事宜
此公告及附件内容视同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长征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蚌埠市涂山东路****号投资大厦*楼***室
联系人:**
邮 箱:**********@**.***(邮件不得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