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中路5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 |
项目名称 | 旌德县****年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号 | |
投标报价:费率:1.**%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总监:吴秋生 | |
相关证书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红安县“*好农村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2、****年颖东 区****前进路、****王屯至科技路、****胜利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红安县“*好农村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2、****年颖东 区****前进路、****王屯至科技路、****胜利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 |
其他:/ | |
名称: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C幢8楼 | |
投标报价:费率:1.**%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总监:方向东 | |
相关证书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第*中标候选人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连霍高速(***)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监 理);2、滨江大道新化枢纽(浦仪公路*期)互通式立交交叉工程施工监理项 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连霍高速(***)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监理);2、滨江大道新化枢纽(浦仪公路*期)互通式立交交叉工程施工监 理项目。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中国(安徽)自贸实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湖西路***号中安创谷科技园* 期**栋3层***号 | |
投标报价:费率:1.**%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总监:李仁兵 | |
相关证书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寿县至霍邱*级公路改扩建工程**标段监理项目;2、*安 市金安区****施桥至横塘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寿县至霍邱*级公路改扩建工程**标段监理项 目;2、****线利辛县城至太和界段路面改善工程监理。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 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 明(单位、否决依 据和原因) | 宣城市交投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安全员崔金魁未见安全培训证,按照招标文件公告附录**.2要求,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其他 |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 话****-*******,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 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 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 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