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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广东潮州市 招标预告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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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 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的投资》(粤自然资函【****】***号)相关要求,结合《饶平县城市总体规划》《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贯彻城市东扩发展的战略部署,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计划指标及配置

(*)****年度饶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亩。

(*)在****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亩、工矿仓储用地****.***亩、住宅用地***.***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亩。

*、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按照《饶平县****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经济适应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标准。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期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律不予供地。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计划控制。

(*)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高标准厂房建设。

(*)严格按照各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计划实施保障

(*)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政府、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园区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饶平县****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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