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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沛县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物资采购(化肥)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JSRX-G2024-0004]
江苏徐州市 招标公告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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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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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吴**0516-85****66
赵**177****8979
详情部分

 

项目概况

****年沛县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物资采购(化肥)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彩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沛县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物资采购(化肥)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购置****年沛县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物资化肥*批,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货物送达供货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度);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生产厂家的复合肥肥料备案证、磷酸*氢钾生产企业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彩云 

方式:苏彩云线上获取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线上获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5**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5**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北京时间)前。

(*)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新城区沛公路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鼓楼区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B楼4-****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年沛县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物资采购(化肥)采购文件.***

项目进度
2024-04-26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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