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嘉荫县2024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第一标段
黑龙江伊春市 招标公告
2024-04-26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王**137****5326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石**0451-85****67
详情部分

嘉荫县****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荫县****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已由******关于《嘉荫县****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 小流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嘉水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债券,招标人 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嘉荫县****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2.2 建设内容、规模:建设内容、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综合治理区侵蚀沟治理4条,砂石路面生产道路长度*****,步道 板铺设******,村内预制砼排水沟*****,村桩绿化美化栽植乔、灌木****株,耕地保土耕作*******。生态修复区进行 河道清淤*****,布设河道生态护岸*****,水生态工程建设面积*******,河岸带自然景观工程栽植灌木****株。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上述开、竣工 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嘉荫县朝阳镇、红光乡境内,流域内有尚志村、永安村、佛山村、新发村、东升村、红旗村、星 2.4建设地点:
火村、红边村、新桥村、太平村等**个自然村。

2.5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第*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治理太平村侵蚀沟4条,建设尚志村、佛山村砂石路面生产道路各1条,道路长度*****,铺设 太平村步道板******,永安西河河道清淤疏浚*****,永安西河生态护岸建设0+***~1+***段,太平村水生态建设 *******,太平村补植补造****株(其中栽植大秋果***株、栽植紫叶稠李***株、栽植花楸***株、栽植毛樱桃***株),绿化整地******;招标控制价 ***.*****元
第*标段: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新发村砂石路面生产道路2条,道路长度*****,铺设永安村预制砼排水沟*****,流域范 围内耕地保土耕作*******,永安西河生态护岸建设1+***~2+***段,新发村、永安补植补造****株(其中栽植大秋果 ****株、栽植紫叶稠李****株、栽植花楸***株、栽植毛樱桃****株、樟子松****株),河岸带自然景观工程栽植灌木**** 株(其中栽植丁香***株、栽植连翘***株、栽植榆叶梅***株),绿化整地*******;招标控制价 ***.*****元2.8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同*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个标段提出申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以 下资质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在建承

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年1月至****年**月)本单位 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查询网址、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 动合同,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 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具 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
网”(****://******.*****.***.**/)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企业无拖 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 至****年**月1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 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 *** 格式(*个***版本文件))、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件名 称为:嘉荫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标段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次性发送,如有修 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 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7.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 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 间投标人须使用**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电话:****-*******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嘉荫县朝阳镇满洲龙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6号3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项目进度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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