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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3A00224001045云南省保山市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隆阳区)
云南保山市 招标公告
2024-04-28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彭**0871-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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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年第*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 年第*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隆阳区 隆阳区) 竞争性优选公告

依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年第*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 水电〔****〕***号)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号)要求,保山市能源局、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新能源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经营和抗风 险能力强的潜在投资开发主体作为云南省保山市****年第*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的项目业主。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境内,涉及以下2个光伏项目:
1. 莫卡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瓦;
2. 旧寨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5**瓦。

*、项目基本要求
2.1投资开发主体任务:由投资开发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及投资、建设、运营、管护。

2.2项目开工投产时限:项目业主确定后**个工作日内,与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项目业主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完成 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 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2.3经营期限:**年。

*、投资开发主体(即投资人 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3.1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正常经营市场主体;应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从事(包含但不限于)发电业务或输电业务或供(配)电业务,或电力生产、经营、投资,或新能源项目的投 资、开发等。

3.2 投资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提供近*年(****、****、****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 金流量表等);****年后新成立的投资人须提供成立以来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 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由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3投资人近*年来(****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项装机容量****及以上光伏项目的投资开发或经营管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书,或政府开发协议或并网协议。)。

3.4投资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 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相应网站带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截 图,最终以优选现场发包人查询的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优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优选(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 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优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项目优选(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如为联合体请提供“联合体协议”)。

3.7本项目投资开发权不允许转让(须提供承诺函)。

*、优选报名与文件获取

优选报名与文件获取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月**日属于正常上班)上

午8:**至**:**,下午**:**至**:**至**********办公楼***室领取优选文件(报名须携带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 年**月 月**日 日**:**时 时(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办公楼 **********办公楼3楼 楼第*会议室 第*会议室(昆明市人民西路***号)。

5.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

5.4本项目的优选保证金为***元,投资人应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5.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优选公告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工

电话:****-********、********

项目进度
2024-04-28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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