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要求的规定,****年永和镇增加台村农机服务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元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1日历天。
公示期间招标人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的、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最终中标人。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及招标人对异议的回复。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
地 址:浏阳市永和镇增加台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7楼;
联 系 人:***;
电 话:****-********、***********
***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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