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7号)文件和“****年广东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指南”的要求,我局于****年4月9日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的公告》。在申报期内,收到“阳春市春州职业培训学校”提交的申报资料。我局对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及培训场地实地考察等,并于****年4月**日召开局党组会议通过,拟确定“阳春市春州职业培训学校”为培训机构承接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递交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年4月**日至5月7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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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