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枣强县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内容:采购*套*体化地埋式粪污处理装置,工艺为“缺氧+好氧+***”粪污处理。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供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
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9、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时间:****年04月29日8时至****年05月08日**时(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
2、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3、方式: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05月21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无需参加现场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冀财采[****]**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文件按照双盲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依据《河北省****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简化健全政府采购程序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
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枣强县富强南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温商会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