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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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涪江左岸遂宁市船山区圣平岛堤防除险加固和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部分潜在投标人反映投标系统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不*致,故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更正为:
2、本项目开标开标时间由****年5月9日9时**分更正为****年5月**日9时**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由****年5月8日**时更正为****年5月**日**时。 3、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 标 人: *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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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