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期)***项目监理项目
*、成交 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港大道**号;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期)***项目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发包文件全部服务标准要求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照计**[****]****号文件标准的**%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 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楼,联系电话:****-*******。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1发包人信息
发包人:*************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泾县开发区琴溪路**号
联系人:查女士
电话:****-*******
5.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楼
联系人:**
电话:****-*******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