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监理 项目代码:****-******-**-**-******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监理已由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核字(****)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监理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本次建设工程为一期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0吨/天,年处理量7.3万吨,配置1条2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4.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本项目协同处理餐厨垃圾30吨/天,采用1条处理能力为30吨/天的处理线,餐厨设施置于主厂房垃圾池旁边,直至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含项目用地红线外设施)。一期占地面积约19.98亩。
2.3项目概算总投资:17574.50万元
2.4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4年6月1日,完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总工期 213日历天。经过6个月的稳定运行,于2025年6月底通过最终验收。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和*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_**)、“*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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