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某单位****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评审结果公示
**************受某单位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与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于****年4月2日就桂林某单位****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桂林某单位****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公示媒体及日期:
本次公示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招标公示。
*、开标日期:****年4月**日。
评标地点:**************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路口村**号)。
*、评审结果:
************为第*中标候选供应商,总投标优惠率**.**%;
广西心鑫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中标候选供应商,总投标优惠率**.**%;
广西冉日供应链有限公司为第*中标候选供应商,总投标优惠率**.**%。
*、预中标供应商:
名称:************
投标总报价(综合折扣率):**.**%
地址:桂林市*星区施家园路西侧,小东江东岸龙隐园I区**栋别墅
*、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事项:
1.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广西桂林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机构
名 称:**************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6号天元国际第3栋3楼***号房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报价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4月**日